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大武口区院 > 图片头条 > 正文
检星闪耀丨大武口检察第二季度“检察之星”闪亮登场!
2023-08-09    来源: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杨敏娜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23-08-09

  为推进检察干警“素质能力提升年”活动走深走实,进一步激励和引领检察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加快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大武口区检察院组织开展“检察之星”评选活动。在第二季度工作中,有3名实干担当、矢志奋进的干警被评为“检察之星”。

  “检察之星” 贾明瑞

  信息化时代,数字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是检察工作迈向现代化的“船”和“桥”,是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与“引擎”。贾明瑞同志积极作为,主动融入数字检察工作,牢固树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意识,在办理石某盗窃案的过程中发现石某在某县多次因盗窃被行政处罚但未立为刑事案件后,以石某盗窃案为切口,将发现的线索进行延伸,创建“盗窃、抢夺、寻衅滋事多次行政违法类案监督模型”,依托创建的模型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第二季度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实现“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的监督路径。该模型被全市推广应用并在自治区第一届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荣获优秀奖。

  “检察之星” 苏 琴

  苏琴同志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数字检察”工作部署要求,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辖区派出所近三年办理的3494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梳理,后初步构建盗窃、抢夺、寻衅滋事多次行政违法类案监督模型,发现立案监督线索7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撰写了《盗窃、寻衅滋事、抢夺多次行政违法类案监督模型》,撰写的《数字赋能类案监督 助力监督提质增效》工作简报先后被《民主与法制时报》等媒体刊登。第二季度,共协助办理审查逮捕案件8件1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27件30人,立案监督案件3件3人。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办理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在办理陈某某故意伤害案时认为基于“家暴”案件的特殊性该案具有司法救助可能性,随即向第五检察部移交司法救助线索,目前已向被害人救助1万元。

  “检察之星” 张 龙

  张龙同志是检察工作幕后的“孺子牛”,案件流转、电子取证、系统配置、后勤保障,他的工作几乎涵盖检察机关正常运转的方方面面。从检十余年,他勤奋工作,始终践行“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这一理念,是办公室战线上一名合格的保障尖兵。

  数字检察是促进检察业务提质增效的关键“砝码”,是激发检察业务监督职责的数字效能,是驱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作为检察业务的门外汉,他积极参加各种集中学习、交流讨论,努力学习数字检察相关知识,经常向上级院对口部门和兄弟单位的同行虚心请教,快速掌握了开展数字检察工作所需工作技能,进入工作角色。他先后草拟了多份数字检察相关文件,推动与12家单位签订数据共享机制;主动对接经验丰富的业内专家为检察官授课,积极协调参赛模型的演示文稿制作,配合检察官参加了宁夏检察机关第一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并获得优秀奖。


【编辑】:杨敏娜
【来源】: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网站